發布日期:[2023-04-14] 閱讀人次:3895
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建設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管理工作,根據住建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37號)和相關政策文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廈門市建設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專家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實施。
特此通知。
廈門市建設局
2023年3月28日
?。ù思鲃庸_)
廈門市建設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專家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建設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管理工作,確保專項施工方案適用可行,積極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37號)和相關政策文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專家,是指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為全市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中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以下簡稱超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論證提供咨詢服務和技術支持的專業人才隊伍。
第三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牽頭組織建立廈門市建設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專家信息庫(以下簡稱市專家庫),制定專家管理制度,對專家及其論證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第二章 專家庫建立
第四條 專家按下列超危大工程類別進行分類登記管理:
(一)深基坑工程;
?。ǘ┠0骞こ碳爸误w系;
(三)起重吊裝及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
?。ㄋ模┠_手架工程;
?。ㄎ澹┎鸪こ?;
?。┌低诠こ蹋?/p>
(七)建筑幕墻安裝工程;
?。ò耍╀摻Y構、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
?。ň牛┤斯ね诳讟豆こ?;
(十)水下作業工程;
(十一)大型結構整體頂升、平移、轉體等施工工藝;
?。ㄊ┎捎眯录夹g、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可能影響工程施工安全,尚無國家、行業及地方技術標準的分部分項工程。
第五條 專家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ㄒ唬┳袷芈殬I道德,誠實守信、作風正派、學術嚴謹;
?。ǘ┦煜び嘘P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建設工程有關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及管理規定;
?。ㄈ氖孪嚓P專業工作15年及以上或具有同等專業經驗;
?。ㄋ模┚哂懈呒墝I技術職稱5年及以上;
?。ㄎ澹┠挲g宜為6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
第六條 專家資格申請按照以下程序:
(一)申請人如實填寫推薦表;
(二)申請人所在單位推薦并蓋章(退休人員不需單位蓋章);
(三)申請人向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相關推薦材料,包括:論證專家推薦表,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復印件(原件供復核),相關業績資料;
(四)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市、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機構共同審查通過后,在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列入市專家庫并公布。
第七條 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包括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事業人員和非在編人員)不準進入市專家庫。
第八條 市專家庫每批任期3年,任期自文件印發之日起計。期滿前3個月,應重新進行市專家庫專家資格申請。
第九條 專家的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基本信息發生變化,應在15日內向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更新,逾期未更新或確認信息的專家,不能繼續參加專家論證工作。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按上述規定適時補充符合條件的專家進入市專家庫。
第十條 專家享有以下權利:
(一)接受組織論證的有關單位邀請,以專家組成員身份參加超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論證活動;
(二)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建設工程有關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及管理規定,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獨立論證,不受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的非法干預和影響,充分發表個人意見,提出專家論證咨詢意見;
?。ㄈ┎殚喒こ滔嚓P資料,聽取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單位對相關內容的介紹;
?。ㄋ模┌匆幎ǐ@得相應的勞動報酬;
?。ㄎ澹ぷ髦谐霈F的違法、違規和不公正行為,可當場提出批評、向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投訴舉報。
第十一條 專家履行以下義務:
?。ㄒ唬﹪栏駡绦杏嘘P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建設工程有關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及管理規定;
?。ǘ┳袷芈殬I道德,自覺接受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客觀公正、及時高效地提供咨詢服務和技術支持;
(三)在論證會前對超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認真審查,并提出經過本人簽字的書面論證意見,在論證會上提交給專家組長,并由組織論證的有關單位統一保存歸檔;
?。ㄋ模<艺撟C會后,應當形成專家論證報告,專家對論證報告負責并簽字確認,承擔相應的責任;
?。ㄎ澹┳杂X遵守回避制度;
?。┌匆幎男械钠渌x務。
第三章 專項施工方案論證
第十二條 組織論證的有關單位安排專項施工方案論證時,應當從市專家庫中選取專家,符合專業類別要求且人數不得少于5名。專家組設組長1名,負責牽頭組織本專家組開展論證咨詢工作,并匯總形成專家論證報告。
第十三條 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以及技術復雜難度較大和尚無國家、行業及地方技術標準的特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市專家庫專家不能滿足專項施工方案論證需要時,組織論證的有關單位可邀請外地技術專家,外地技術專家須滿足市專家庫專家應當具備的條件。
第十四條 專家論證嚴格實行回避制度,與本工程有利害關系的應主動報告并回避,不得以專家身份參加專家論證會。與本工程有利害關系是指本項目的建設(代建)、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監測、檢測等單位的人員。
第十五條 有關責任單位應按規定做好以下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工作:
?。ㄒ唬┦┕挝粦匆幎ńM織編制及提供具備論證條件的專項施工方案,方案審核及報監理單位審查程序應符合要求,并負責專家論證會的相關組織工作。
?。ǘ┍O理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提供具備論證條件的專項施工方案,總監理工程師應對論證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對施工單位未履行方案論證相關職責的應按規定處理和報告。
?。ㄈ┙ㄔO(代建)單位應督促施工、監理單位履行方案論證相關職責,按規定提供工程地質、水文條件和工程周邊環境情況等資料供方案論證參考。
勘察、設計、監測、檢測等有關責任單位可以對專項施工方案相應的安全管理措施提出合理建議。
第十六條 專家論證主要程序應符合下列要求:
?。ㄒ唬<覍忛喎桨福匾獣r現場踏勘;
?。ǘ﹨⒓訉m検┕し桨笇<艺撟C會議,明確論證專家組組長,組長主持論證會議;
?。ㄈ┞犎∈┕挝唤榻B專項施工方案內容,監理、建設(代建)等單位陳述方案審查情況;
(四)專家進行論證,出具專家論證報告。
第十七條 專家論證報告應符合下列要求:
?。ㄒ唬┱撟C報告應填寫規范、表述嚴謹、結論明確。結論應說明方案內容完整、可行,結論為“通過”;方案內容基本完整、基本可行,結論為“修改后通過”;方案內容不完整、不可行,結論為“不通過”。
(二)結論為“通過”的,施工單位可參考專家意見自行修改完善,按規定履行有關審核和審查手續;結論為“修改后通過”的,專家意見要明確具體修改內容,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專家意見進行修改,并按規定履行有關審核和審查手續,修改情況應及時告知專家,專家組長應簽字確認。結論為“不通過”的,施工單位應當對方案進行重新修改,并按規定重新組織專家論證。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 市、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機構對參與論證的專家和組織論證的有關單位實行動態監督,對專家論證工作質量進行抽查,結合現場實際情況,重點查閱專家組出具的專家論證報告、專家個人書面論證意見。對于專家不認真履行論證職責、工作失職等行為,記入不良信用記錄。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專家誠信檔案,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九條 專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機構予以記入專家不良信用記錄:
(一)未嚴格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建設工程有關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及管理規定進行專家論證的;
(二)對論證工作不認真責任,不遵守工作紀律,違反廉政紀律的;
?。ㄈ┧炇鸬膶<艺撟C報告存在嚴重缺陷的;
?。ㄋ模┌l生一般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的,經事故調查認定與專家論證工作質量有關的;
?。ㄎ澹┢渌`反有關法律法規的。
第二十條 專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后,予以取消其市專家庫專家資格并公布。
?。ㄒ唬┎徽J真履行論證職責,存在工作失職等行為,情節嚴重的;
(二)不按規定履行專家義務或職責的,年度內累計3次及以上被市、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機構記入專家信用記錄的;
?。ㄈ┌l生一般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的,經事故調查認定與專家論證工作質量有關的。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23年4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廈門市建設局關于印發廈門市建設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專家庫管理辦法的通知》(廈建工〔2009〕78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