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04-14] 閱讀人次:131
各設區市住建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建局:
為進一步強化建筑起重機械特種作業人員登記管理,堅決杜絕“無證上崗”“一人多機”等問題,確保施工現場安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人員核驗
(一)規范建機使用登記。施工單位應按建機設備類型崗位配備要求(詳見附件)登記特種作業人員;各級主管部門應核驗特種作業人員資格真實有效性,并對建機司機是否符合“一人一機”狀態進行專項審核,不符合條件的一律不予審批。
(二)規范建機安拆告知。安裝單位應依據《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標準》配足特種作業人員;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項目屬地主管部門應對特種作業人員配備數量及資格真實有效性進行審核,不符合條件的一律不予通過告知。
二、強化動態管理
(一)嚴格使用登記管理。在使用登記證書電子證照生成后,施工單位應按建機設備類型崗位配備要求,落實“三定”(定人、定崗、定機)管理,已登記的特種作業人員如有變化的應及時自主進行信息變更;各級主管部門應歸集本轄區電子證照,加強動態監管,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二)嚴格安拆告知管理。安拆告知通過后,在作業前若特種作業人員發生變化的,安裝單位應及時報備施工及監理單位,由雙方審核變更人員資格真實有效性,并向項目屬地主管部門報備。
三、加強現場監管
(一)強化使用登記監管。施工單位應在設備顯著位置張貼使用登記證書電子證照紙質版;各級主管部門可通過“掃碼驗真”實時核查證照有效性及預警狀態,重點檢查“三定”管理要求落實情況和特種作業人員動態管理情況。
(二)強化建機安拆監管。安拆作業前,施工和監理單位應現場核驗作業人員與告知信息一致性,人員信息不一致的不得進行安拆作業;項目屬地主管部門應通過現場或線上檢查等方式,加大特種作業人員到崗及持證情況抽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四、嚴格監督執法
各地主管部門要建立“逢查必檢證書”制度,納入日常監督和“雙隨機”檢查必查項,對發現無證、持假證或過期證件上崗、未落實“三定”管理要求、特種作業人員配備不足等違規行為的,依法采取警示約談、信用記分、行政處罰等處理措施。
各地要迅速將本通知要求傳達到各有關企業、項目和現場一線人員,建立跟蹤督導機制,確保各項措施落地見效,切實提高建機安全管控水平。
附件:建機設備類型崗位配備要求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25年4月2日